股民状告信达证券被法院驳回
发布时间:2021-01-07 1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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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位股民刘某甚至委托张远忠律师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状告信达证券虚假研究报告欺诈客户,要求信达证券给予赔偿。但在前天,张远忠律师却接到法院口头通知,称对此案不予受理。理由是该案属于虚假陈述,按照规定,虚假陈述诉讼需要行政处罚为前置程序。而现在深交所仅给予中国宝安“通报批评”处分,未定性为虚假陈述,也没有处罚相关券商,因此,股民无论是起诉中国宝安,还是相关券商,都缺乏法律依据,维权陷入尴尬境地。
陈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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